关于对涡阳荣徽上河郡项目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工程一标段评标专家处罚的通报
2024-01-12 15:48:23
各位评标评审专家:
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9点开标的涡阳荣徽上河郡项目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工程一标段,评标专家戴*杰(身份证号码为:3421231976****1010)、张*秀(身份证号码为:3421261976****2448)、张*芳(身份证号码为:3401111974****4028)、葛*(身份证号码为:3412811991****0870)未认真、全面核实投标保证金信息,评标评审结果出现错误,后经招标人组织复议,及时更正了评标结果。
根据《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参加项目复议(复评)被证明有过错的”,自查实后暂停其3至12个月参与城建集团招标中心评标评审活动的权利。鉴于上述四位评标专家积极配合复议,我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4月2日,暂停评标专家戴*杰、张*秀、张*芳、葛*四位评标专家参与我公司组织的评标评审活动的权力。
特此通报。
亳州城建集团招投标中心
2024年1月2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关于对涡阳荣徽上河郡项目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工程一标段评标专家处罚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