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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集团公司招标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招投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借鉴其他国有企业招标经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独立性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招标投标行为(其中商贸类业务由其公司制定相适应的制度,并依法依规自行组织开展采购工作)。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设备物资采购、服务咨询单位项目招标、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合作招标(扩大劳务)等。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相关部门(子公司)职责

第五条 机构设置

集团公司成立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中心属于集团直属部门,具体负责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招投标中心预算列入集团年度财务预算。

第六条 职责

(一)招投标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逐步健全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体系

2.负责组织和实施招标工作

3.负责收集汇总集团公司、子公司招标计划

4.对集团公司、子公司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审核

5.协助集团公司招标需求部门、子公司签订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6.根据集团公司招标需求部门、子公司招标需求,组建项目资源库;

7.负责受理投诉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其他问题

8.负责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的建设以及运行维护;

9.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二)需求单位或部门在招标投标中的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本部门或本公司的月度、季度、年度招标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招投标中心编制招标计划;

2.确定招标项目的技术参数、招标要求、招标时间、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投标中心审核;

3.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并跟进合同的履行。

(三)法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配合招标需求单位监督中标人的合同履约情况;

2.指导各需求单位法务人员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审核,就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给予咨询和指导并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3.负责处理集团公司招标投标工作相关法律纠纷的诉讼、仲裁。

(四)财务部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集团公司年度采购及招标需求汇总集团本部招标预算;

2.负责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投标项目保证金管理。

(五)项目管理部主要职责

根据集团公司招标需求部门、子公司招标需求,协助集团招投标中心组建项目资源库

(六)审计部主要职责

负责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对招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七)集团纪委主要职责

1.负责对集团公司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程序性、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和检查;

2.负责对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集团党员干部以及相关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受理并查处。

(八)代理公司的主要职责

1.根据招投标中心、需求部门(子公司)委托,对委托的项目进行招标代理;

2.代拟发包方案;

3.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5.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组织开标、评标;

8.接收并处理异议;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协助签订合同;

11.其他与发包有关的事宜。

第三章  招标投标

第七条 招标及采购方式

招标及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按照相关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由需求单位或部门自行办理。在城建集团招投标中心参加投标活动,须为项目资源库中的合格供应商方能参加。公开招标的项目,项目资源库中的所有合格供应商均能参加;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询价等方式的项目,招标人从项目资源库中邀请特定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第八条 招标板块划分

共分为五大类:工程项目招标类、设备物资采购类、服务项目招标类、劳务(专业)分包类、合作招标(扩大劳务)类。

第九条 网站发布内容

所有通过招投标中心平台招标的项目均通过集团公司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答疑(补充、澄清)公告、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相关招标信息不对外发布,项目资源库中的合格供应商需登录集团公司交易平台后才可查看招标相关信息,并参与项目的投标活动。

第十条 项目归类、实施主体、招标方式

(一)工程项目招标类。

1.小区土建工程、配套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装修工程等项目。

1)预算费用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预算费用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预算费用4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勘察、工程监理

1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预算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整体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装饰装修设计、软装设计、消防设计、楼体亮化设计等。

1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预算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专业性较强的或特殊行业的设计工作(如强电、燃气、有线电视、供水等)。

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谈判;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5.工程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强电、燃气、有线电视、供水等)。

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需求单位邀请项目所在地辖区强电、燃气、有线电视、供水等管理单位或其从属的施工单位参与,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6.电力改造类。

1电力改造类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电力改造类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维修改造的工程项目。

1合同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合同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电梯、空调等工程货物设备及软装采购工作。

1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设备物资采购类

1.办公用品采购。

1.1日常办公用品采购

1单次合同价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或部门;招标方式:参照集团《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2单次合同价1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办公家具用品采购

1)单次合同价在30万元以(含3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自行组织

2)单次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5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单次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3办公车辆采购

1)单次合同价在60万元以(含6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自行组织

2)单次合同价在6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1.4信息化平台采购

1)单次合同价在100万元以(含1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自行组织

2)单次合同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单次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商品混凝土、钢筋两项主材

1金额300万元以下的。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2金额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注:批量商品混凝土、钢筋,可采用单价招标方式集中采购

3.其他工程材料采购(钢筋、混凝土除外)。

1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金额大于200万元。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苗木采购工作。

1单次工程合同价在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单次工程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工程合同价在1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注:单一苗木品种需求量在500棵以上(含500)的,可采用招单价的方式进行招标。

5.强弱电项目井盖、管材两项主材。

1井盖:

金额60万元以下(含6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自行组织

金额大于60万元。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管材:

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自行组织

金额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2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金额大于200万元。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农资采购工作。

1)单次合同价在50万元以(含5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自行组织

2)单次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2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单次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注:农资包含中药材种子、种苗及加工设备等。

     7.农机采购工作。

1)单次合同价在50万元以(含5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自行组织

2)单次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2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单次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服务项目招标类

1.环评、防雷、地震安全评价、沉降观测、定位放线、地形图测绘、审图等前期工作及环境检测、房屋面积测绘、白蚁防治等

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单一来源;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销售代理机构和大型活动、庆典承办单位的选定

1销售代理公司。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大型活动、广告、物料、庆典承办单位

预算金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自行组织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融资相关项目机构的选定

1预算费用在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或部门;招标方式:自行组织

2预算费用在2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或部门;招标方式:单一来源谈判或邀请招标,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预算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或部门;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参加

4.咨询、评估及人员培训等中介机构或事务所的选定

1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实施主体

需求单位或部门;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或部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单一来源谈判或邀请招标,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预算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5.保安、保洁、绿化等服务劳务外包的选定

1)单个项目年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或部门;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单个项目年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或部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单一来源谈判或邀请招标,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单个项目年预算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四)劳务(专业)分包类

1.专业分包类(安装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防水工程等)。

1)金额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金额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金额大于400万元。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劳务分包类。

1)金额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实施方式:自行实施;

2)金额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实施主体:需求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或询价,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

3)金额大于300万元。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合作招标(扩大劳务)类

实施主体: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遇抗洪抢险等不可抗力,或特殊紧急任务,经批准的;

6.针对集团施工类子公司承建的异地项目(亳州市本级以外区域),涉及到区域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内容,如土方(含基坑支护)、商品混凝土、沥青水稳、预拌砂浆、砖、砂石、水泥、PC构件、人防设备等,供应商的选择由需求单位根据其单位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7.为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步伐,鼓励子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针对集团施工类子公司市场中标的合作经营类项目,对于规模以上项目(房建6000万元、市政及其他3000万元)30%-35%的项目体量由需求单位根据本单位相关规定自行确定供应商;规模以下项目可由需求单位根据本单位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供应商;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8.针对集团施工类子公司参与的联合体投标项目,根据双方联合体协议约定进行项目划分及项目实施。

9.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七)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考虑将该项目交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子公司负责实施(尤其是不需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九)需求单位对于可以自行实施的项目,也可以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进行招标。

(十)在招标活动实施过程中,如涉及的招标事项在本实施细则中没有明确体现的,参照类似项目执行。

第四章  项目资源库建设及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资源库建设及管理按照《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源库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十二条 评标办法的类型

(一)综合评

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施工能力、财务、业绩、信誉、价格等标准进行评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且经评审后综合评分较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示例如下:

1.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1)技术标评审设置40

评分内容设置施工组织设计(或监理大纲或设计方案或服务方案或供货方案)、企业财务能力、业绩、奖项、企业信用等,并根据评审得出技术标得分。

2)商务标评审设置60

从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6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 ,并计算出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

3)计算出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推荐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合计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注: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预算金额较大、技术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项目以及预算金额较大物资设备采购、劳务(专业)分包、合作招标(扩大劳务)招标等项目。

2.两阶段综合评估法

1)第一阶段为技术标评审,设置100

评分内容设置施工组织设计(或监理大纲或设计方案或服务方案或供货方案)、企业财务能力、业绩、奖项、企业信用等,并根据评审得出技术标得分,得60分为合格(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阶段商务标评审),对合格的技术标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35 家(其中:6 家及以下选取 3 家,79 家选取 4 家,10 家及以上选取 5 家)进入商务标评审。

2)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

从进入商务标评审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注: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预算金额较大、技术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项目以及预算金额较大物资设备采购、劳务(专业)分包、合作招标(扩大劳务)招标等项目。

(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导考量因素的一种评标办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根据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示例如下:

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N% 作为评标基准价[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公开随机抽取N值,N的取值范围为:11.522.533.5(对应抽取序号分别为123456,假如抽到3,则N的取值为2),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取所有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其差值绝对值最小的为第一名,次小的为第二名……以此类推。如差值的绝对值相同,则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顺序;2投标报价不相同的,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

再取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审,从商务标排序第一名开始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评审合格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按照商务标排序依次递补,仅递补到第6名,评选出1-3名中标候选人,商务标评审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注: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项目以及物资设备采购、劳务(专业)分包、合作招标(扩大劳务)招标等项目。

(三)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但是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示例如下:

1.实行一次报价的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开标后,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在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注: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物资设备采购、服务项目等招标。

2.实行二次报价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方式)

项目开标后,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对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直接淘汰最高价。如投标人只有三家,为保证竞争性,第一轮不淘汰。

第一轮淘汰后,投标人进行第二轮报价(二轮报价不得高于一轮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对第二轮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注: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物资设备采购、服务项目等招标。

(四)以上评标办法仅作为参考,具体操作时以具体项目实际制作为准。

第六章  专家抽取

第十三条 招投标中心按规定设立评标专家库。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人需求提出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招投标中心从专家抽取系统随机抽取。

(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含5人),其中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由需求单位或部门自行选定。

(二)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含5),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单一来源谈判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第七章  招标基本流程

第十四条 进入招投标中心招标的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管理,基本流程如下:

(一)项目注册;

(二)项目标段划分;

(三)预约开评标场地;

(四)获取本项目的银行子账号;

(五)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发布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网上提问;

(八)发布答疑(补充、澄清)公告;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开标;

(十一)评标;

(十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十三)中标结果公告;

(十四)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五)合同签署;

(十六)投标保证金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七)项目完成归档。

第八章  全流程管理的基本操作方法

第十五条 前期准备

招标需求单位或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自身需求,制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内容范围、工期(服务期)、标段划分、付款方式、技术需求等,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 项目注册

(一)项目注册由需求单位或部门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二)工程项目招标类项目注册(需求单位或部门)在系统上进行项目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

1.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注册及资料提交。

1招标申请;

2招标方案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服务范围和具体内容服务周期付款方式技术方案等

3项目情况说明;

4规划设计条件或地形图或用地红线图(如需要)

2.工程监理项目注册及资料提交。

1招标申请;

2招标方案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服务范围和具体内容服务周期付款方式技术方案等

3项目情况说明

3.工程施工项目注册及资料提交。

1招标申请;

2设计图纸技术资料;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给项目代理机构);

4招标方案(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服务范围和具体内容工期付款方式技术方案等);

5项目情况说明。

4.工程货物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注册及资料提交。

1招标申请;

2招标方案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货周期或安装工期付款方式技术方案或设备及材料清单包括具体的技术参数数量质量要求等,确需提供参考品牌型号的,应不少于3个,同时说明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质量等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货物的,均可以参加投标);

3项目情况说明

)设备物资采购类项目注册(需求单位或部门)在系统上进行项目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

1.招标申请;

2.采购方案(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货周期或安装工期付款方式技术方案或设备及材料清单包括具体的技术参数数量质量要求等,确需提供参考品牌型号的,应不少于3个,同时说明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质量等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货物的,均可以参加投标);

3.项目情况说明

(四)服务项目招标类项目注册(需求单位或部门)在系统上进行项目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

1.招标申请

2.采购方案(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服务范围具体内容服务周期付款方式技术方案等);

3.项目情况说明

(五)劳务(专业)分包合作招标(扩大劳务)项目注册(需求单位)在系统上进行项目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

1.招标申请

2.采购方案(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服务范围和具体内容服务周期付款方式技术方案等);

3.项目情况说明。

(六)招投标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合格后提交代理机构办理符合招标条件的,招投标中心应在2日内予以审核;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招投标中心应在2日内向招标需求部门子公司进行反馈,要求其完善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编制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接收项目后,对项目进行分发,代理机构具办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并在代理机构完成内部审批(设计等方案类项目3日内、其他项目2日内),经审核后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招标项目技术标准、投标人资格、投标报价、评标办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一般要载有采用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条款以控制成本,最高限价标准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制定。

第十八条 项目标段划分

招标人在项目注册时完成标段划分。

第十九条 预约开评标场地

代理机构具办人通过系统预约开评标场地,确定开评标时间。

第二十条 获取本项目对应的银行子账号

代理机构具办人在集团公司交易平台上通过银行保证金系统自动获取招标项目的所需账号(子账号),并编制到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房建市政项目不超过50万元

第二十一条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代理机构通过集团公司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十二条 发布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具办人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时,同时在系统上发出招标文件(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网上提问

在招标文件设置的期限前,投标人通过集团公司交易平台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

第二十四条 发布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人根据所提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解答,并通过集团公司交易平台发布答疑(补遗、澄清)公告。

第二十五条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在开标前24小时内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详见第六章)。

第二十六条 开标

招投标中心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地点要求进行开标。

)如采用电子投标,需要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时间截止时间),通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二)如采用纸质投标,需要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进行开标;

(三)开标时,经当众确认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后,由工作人员现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四)纪检监督人员参与开标工作,对投标文件登记情况、密封情况、开标程序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现场全程监督

(五)投标人少3家的,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投标人仍少于3家的,招标人可不再进行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谈判继续评标

第二十七条 评标

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组织设立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已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在通知的评标时间前到达指定的评标地点,按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实施项目进行评标或谈判。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的评审比较,完成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标明排序)

(二)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结果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三)纪检监督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

(四)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精神,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五)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其余投标单位仍然具有竞争性,则按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继续评审。

第二十八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按照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推荐的评审结果,在集团公司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二十九条 异议、投诉处理

(一)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事项进行回复,具体参照《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招标交易活动异议处理办法》执行。

(二)对异议回复不满意的,须在收到异议回复后3日内提出投诉,招投标中心对投诉事项进行处理,具体参照《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由代理机构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结束后,经招标人确认后,通过集团公司交易平台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第三十一条 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合同签署

甲乙双方对合同进行签署(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退还投标保证金

代理机构具办人通过集团公司交易平台向未中标单位发出退投标保证金指令(退款方式选择线上自动退款),经审核批准后,投标保证金(含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自动退还至汇入账户。招标文件中应约定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应在中标人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应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按要求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项目保证金退款流程全部完成后回收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回收的子账号在后续的招标工作中可以重复使用。

第三十四条 项目招标工作完成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在三十日内招投标资料按集团公司文档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第九章  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有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情况

(二)招标过程中不得参与投标单位与业务无关的任何活动

(三)不得泄露与招标项目有关的任何商业机密和相应的商业信息,更不得参与投标单位的任何投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 出现以下情况集团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

(一)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不规范,有举报投诉现象发生并经查实的

(二)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三)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不及时上报年度招标计划、招标投标申请,或不按批复意见要求执行的

(四)对于泄露招标信息、与投标单位串通及徇私舞弊的

(五)对招标计划实施造成较大偏差的。

第三十七条 集团公司招标投标工作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干涉和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有关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和经济处罚,同时还应追究责任人所在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于评委评审明显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不按审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有关评委资格,同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章  附则

三十九 集团部门(子公司)使用集团招投标平台自行组织招标的项目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四十 为规范需求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行为,参照本实施细则,需求单位应制定本单位《招投标实施细则》。

第四十 本实施细则未予详细规定的其他事项,由招投标中心另行制定办法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施。

第四十 本实施细则由集团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城建集团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城建函〔2021238号)同废止。